来源:中国葡萄酒信息网 2016-05-18 08:57:05
为进一步推动和落实萄萄酒产品国家标准及分析方法标准修订工作的内容,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合各起草工作组开展葡萄酒标准修订工作。根据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及前期研究工作进展,为充分体现标准制定工作的科学性,如实反映葡萄酒的产品现状, 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葡萄酒样品征集工作, 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企业生产/销售的有代表性、品质稳定的萄萄酒产品(参考下表1),尤其是特种葡萄酒及具有中国特色的葡萄酒。产品应覆盖高、中、低档不同等级,不同货架期 (可根据情况提供尽可能较长年限产品) 。
2、按照附表1填写样品相关信息汇总表,如有必要,特种葡萄酒请尽可能说明产品特点、工艺特点和关键技术指标;如企业提供的样品已经测定相关理化指标,请按附表2填写相关指标数据;样品信息按照附表3贴于瓶身。附表1、2电子版一并发给秘书处。
3、每一类型典型酒样(成品酒或基酒)提供至少2个批次,每批次样品总量不少于3L(请提供单瓶包装产品,以750mL/瓶为例,则需4瓶),同时企业应留样1~2瓶。
4、请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上述征样要求,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样品寄送至至秘书处 。
秘书处联系人:钟其顶 13621101922 刘传贺 15201319425
E-mai1 : TC471@scff.org.cn
电话: 010-53218327 传真: 010-5321832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中路24号院6号楼6层623房间
邮编:100015
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表1:葡萄酒样品信息表
表2:葡萄酒样品相关指标
表3:样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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